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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各市科协,各高校和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教强鲁人才兴鲁战略,服务人才培养和创新省份建设,2021年,省科协、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继续联合主办第十三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经过申报和评审,确定72项赛事活动入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1.成立由省科协、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主办单位组成的第十三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组委会(附件1),负责指导组织开展第十三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工作。

2.各项赛事活动具体承办时间、内容、地点以及活动安排,由各承办单位在组委会指导协调下自主开展(赛事活动名单见附件2)。根据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各项赛事要合理安排比赛时间,严格按照承办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防控措施。鼓励赛事活动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线上比赛。具体比赛方案需提前报组委会同意后方可开展。

3.本届科技节将继续组织创业先锋班、创新精英班、双创师资团三个提高班,各赛事可积极推荐创新创业青年人才和科技创新导师参加提高班,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4.本届科技节拟组织各赛事获奖项目开展山东省大学生NAVISTAR星光创客超级联赛,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5.各赛事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将开展科技节优秀组织单位评选,并在科技节闭幕式上进行颁奖。

二、其他要求

1.各承办单位须严格执行《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赛事活动管理办法》(详见《关于申报第十三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赛事活动的通知》),按照管理办法做好赛事活动各项工作。

2.各承办单位至少在赛事活动前一周与组委会联系,报送相关情况。于赛事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赛事活动汇总表(附件3)、大赛总结文字材料(500字左右)、活动图片(6-10张,做好注释)、开闭幕式和比赛场景等的视频片段(高清视频格式MP4,分辨率1920*1080,画幅16:9)、获奖公示文件及获奖名单(带证书编号)等报送组委会。

3.各项赛事活动使用组委会统一设计的背景板(将在第十三届大学生科技节QQ群622168190中发布)。

4.各承办单位要注重赛事宣传,凡出现有关大学生科技节六个主办单位的赛事通知、赛事新闻等,都要报组委会审核。

5.组委会将对各赛事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对违反《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和上述要求的,将取消其2022年申报资格。

联系人:张  玲  张光亮

电  话:0531-82073233  82073235

E-mail:xscxb@shandong.cn

地  址:济南市杆南东街8号南楼410室

邮  编:250001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山东省教育厅

共青团山东省委员会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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